第三百五十七章 米果,城市粮仓-《都市种子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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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曾不知说什么好。
他知道刘山年纪不大,刚刚过二十一岁的生日,但已经出来打工四五年了。而他曾经打工赚到的钱,除了自己的衣食住行,大部分都是供给给他哥念书,还凑齐了他姐的嫁妆。
林曾虽然知道,这种负担,对刘山来说很不公平,但这些都是他至亲亲人,林曾也不知该如何劝解。
“要不用钱请个保姆,让保姆照顾你父母的衣食起居?”林曾试着问道。
“不行,”刘山苦笑着摇摇头,说道,“他们老人心思重,绝不肯请人照顾。说小儿子养老,必须回去,我爹在村口打的电话,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这事,我要是不回去,这辈子都会被乡里乡亲戳着脊梁骨骂。”
对刘山来说,喜欢林曾这里的工作,简单,不费脑子,林曾不爱计较,为人宽厚,比起以前那些苦活累活,苛刻老板,好上不知多少。因此,他分外珍惜这份工作,兢兢业业,看着林曾的网店蒸蒸日上,心里也跟着高兴。但是没有想到,却是因为自己的缘故,没法继续在这里做下去。
“要不你把父母老人家接到清河市来?你现在的收入,养家糊口不成问题,我借你一笔钱,首付买套房子,以后慢慢还我,清河市环境不错,医疗条件也比你老家更好。”林曾看刘山愁眉苦脸的样子,给他一个建议。
刘山感激地看着林曾,不过,他摇摇头,不抱希望地说道:“我爹娘在老家生活了一辈子,乡里乡亲,都在村子里,估计是不愿意过来。”
“你先问问吧!”如果刘山回到那个偏远的老家,林曾觉得挺可惜的。而且按照刘山所说,估计这辈子他要负责给爹娘养老了,刘山的爹娘不过六十多岁,让这个机灵的年轻人,被束缚在那个偏远闭塞的乡村,林曾觉得很可惜。
更况且,林曾确实很喜欢刘山做事的能力和态度。刘山如果离开,林曾还要找一个人替代他的工作。
刘山点点头,心中冒出一些希望。他放不下爹娘,却不意味着他离开这么多年之后,愿意回到老家。在那里,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。经济落后的乡镇,除了挖矿,种地,卖苦力,根本找不到适合他的工作。
林曾看着刘山勉强笑着,开车离开,有些无奈地摇摇头。
没等他仔细查看苗圃里植物的生长情况,手机响起。
林曾一看,是潘若明的电话。
“喂,潘姐,什么事呀?”林曾踩了踩葱郁的培元草,准备将它移植到自己大梦公馆的住处。
“三位考察的评委,想要见见你。”潘若明直接说道。
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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